《经济参考报》有消息说,河北省迁安市磨盘山铁矿以违法办证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为由,将国土资源部诉至法庭。因为,已由国家出资探明铁矿石储量6012万吨的矿产地,国土资源部有关人员竟将其中4000多万吨分割出来,以“探矿权”的形式直接授予一家民营企业。
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地勘处一位同志接受记者采访时说:“遵照国土资源部的有关规定(国土资源部《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(试行)》),河北从2003年下半年就开始全面实行以招拍挂方式出让探矿权和采矿权。像迁安磨盘山矿体这样的国家已出资探明的矿产地,河北肯定会采取以招拍挂形式直接出让采矿权。宝利汇丰的这个探矿权证,如果在河北省肯定办不了,因此他们才绕到部里去办。”
于是,全国政协委员、著名法律专家于宁对此质疑说:“地方主管部门不敢办的事情,国土资源部为什么敢办?难道权力越大胆子就越大吗?”
好象有这个规律,或者说是潜规则:权力越大胆子就越大。
从正面说,权力大决定的事情也大,这也是正常的。由于权限的限制,权力小是不敢对一些关系重大、影响面广的事做出决定的。所以说“权力越大胆子就越大”。
但有个前提,那就是所做的决定是正确的,至少也是符合程序的。如果是错误的决定,如果是从实体到程序都错误的决定,应该不适用本规律。
然而以上事例却告诉我们:进行错误决策时,也仍然是权力越大胆子也越大。甚至,明知是错误的决策,较小的权力机关不敢拍板时,权力大的机关却敢于拍板。从而印证了“权力越大胆子就越大”在现实中的存在,也让人们有理由怀疑:有相当多的“漏子”就是因“权力越大胆子就越大”给捅出来的。
权力是柄双刃剑。运用正确,可以造福人民,推动社会发展;运用错误,给人民造成的损失就难以估量。如果掌握权力的人认识到这一点,那他会与以上“规律”刚好相反:权力越大胆子越小。每做一项决策,都会极为谨慎,甚至达到如履薄冰、战战兢兢的地步。因为他明白,这个拍板拍下去,非同小可,关系重大、责任重大,弄好了是功臣、弄不好就成为历史的罪人。他哪里敢掉以轻心?
然而实际上却有些人“权力越大胆子就越大”。因为很少有人因决策错误而受到严厉追究,至于被刑事追究的几乎没有。全都是以“交了学费”而轻飘飘地混过去了。据说有某地方政府有这样的规定,凡是没有装进自己口袋的、属于探索性质的决策,都可以不受追究。改革中的探索,也可以不受追究。
我不知道其他国家是否也有这样的“规定”。人类社会发展到现在,一直都是在“探索”的。但任何“探索”都是要负责任的。掌握权力的人更是要负责任。我想,就是因为属于“探索”而给人民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、造成巨大的伤害就可以不受追究,才导致“权力越大胆子就越大”的畸形心态吧?
“权力越大胆子就越大”捅出的漏子不少了,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。这种畸形的心态不能继续下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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